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

Executive Function

執行功能(executive function)指稱的是一系列高層次的認知過程,可以控制、整合、組織和維持其他認知能力。執行功能常用來表述目標導向(goal directed behavior)行為之不同過程,分成四種層面: 意志(Volition)、計畫(Planing)、目的性行動(Purposive Action)和監控(Monioring)。

1. 意志(Volition):

個人有意圖地表現行為,主要涉及意圖、起始和動機。

*測量方法:行為量表(DEX)、觀察、ADL、分類測驗(WCST)

2.計畫(Planning):

個人擬定架構、目標以執行計畫。其成分包括概念化、衡量選擇方式並決定、發展計畫。

*測量方法:抽像(類同測驗)、分類測驗、Tower tests

3.目的性行動(Purposive Action):

個人發展一套序列式行為之能力,維持、整合或轉換之。涉及部分包括:注意力和記憶的分配、抑制與任務無關之訊息、維持、轉換、心智彈性。

*測量方法:Trail Making、Stroop、流利度測驗、推理和學習

4.監控(Monitoring):

個人透過回饋以調控反應、自我校正之能力。包含調節行為表現之品質、回饋利用等面向。

*測量方法:行為量表、ADL、觀察、Corsi Block test

Reference:Ylikoski R, Hanninen T. Assessment of executive function in clinical trials. Int Psychogeriatr. 2003;15 Suppl 1:219-2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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